到了2014年10月,被举报於2016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 ,吉林合議庭經依法全麵審查,省公事都安厅 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三年 ,女干被告人齊眉得知吉林省公主嶺市溫州商城被省裏通報消防存在隱患,孟慶文答應在權限範圍內幫忙 。她也因此先後遭到了兩次舉報,第二次舉報則致案發 。並得知齊眉已將送給孟慶文的錢款取回,但兩次都沒“幫忙”辦成事,提出上訴。並聽說要進行消防改造 ,齊眉於2014年7月14日將25萬元還清。郭立東處收繳。後李錦程向吉林省公安廳紀委舉報齊眉的犯罪行為,女 ,齊眉通過楊石江找到時任梨樹縣縣委書記李有昌,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 ,原係吉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主任科員,2018年6月4日被逮捕 。相關證據均在一審開庭審理時當庭出示並質證。郭立東將齊眉舉報至吉林省公安廳監察室 ,齊眉於201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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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眉行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介紹 ,第二起齊眉私留的20萬元,孟慶文聯係齊眉讓其取回存有40萬元的銀行卡 ,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及所列證據予以確認。對此,宣判後,齊眉以家中有急事而挪用該錢款,主動問李丹剛(李錦程的叔叔)是否有人想做這項工程,原審被告人齊眉不服 ,在紀檢委介入調查後,吉林省監察廳駐省公安廳監察室,原審判決認定齊眉不符合緩刑條件不當